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2014年我校预留部分计划,采取自主选拔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以下简称“农村专项”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农村专项”计划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报名需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 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 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4. 品学兼优且对所报考的专业及相关学科具有浓厚兴趣。
来自全国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详见附件1)的考生优先考虑。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考,两地考核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农村专项”计划2014年计划招生110人,其中北京校部60人,保定校区50人。招生专业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生可分别参照我校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2013年招生计划报考,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
四、报名办法
1、材料准备
(1)请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中学盖章确认);
(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连续三年并实际就读的学籍证明(由中学提供);
(4)考生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考生户籍证明材料);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发表论文、出版作品、获批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中学推荐
“农村专项”计划只接受中学推荐的考生,每所中学限推荐2名考生。中学须对推荐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所推荐全部考生的复试资格及该中学近三年的推荐资格。
中学须下载、打印并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校所有推荐考生的申请材料,在2014年4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统一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信封请注明“农村专项”。
报考北京校部请将材料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报考保定校区请将材料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071003。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学校成立初审专家组依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考核
考核工作将根据已通过初审考生的地域分布等客观情况采取包括电话面试、视频面试或派出专家组面试的方式进行。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组织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本计划的联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延误考核工作的,责任由考生所在中学承担。
3、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结合生源地及报考专业择优认定入选资格并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将向考生所在中学寄送《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相关认定专业、报考要求等以资格认定书为准。
4.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一本控制分数线以上即可被录取到其入选专业。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录取时将通过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对符合志愿填报要求、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申诉渠道
北京校部 纪委办公室:大学主楼D座435
申诉电话:010-61772411
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纪委办公室:一校区综合楼603
申诉电话:0312-7522700
电子邮箱 :hbbd163@eyou.com
九、重要说明
1、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视为无效材料)。
2、考核结果查询:2014年4月底,届时将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通知。
3、入选名单公示时间具体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 61773020(传真)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联系电话:0312-7523164 7525336(传真)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