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北京体育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的二级学院,原名成人教育学院,2010年变更为现名。学院现开办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
学院的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函授教育形式,具有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三个培养层次,设有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产业管理、民族传统体育五个专业。学院曾先后在全国20个省、区、市建立了近40个函授站(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了1个境外函授站,在籍学生达5000余名。
学院的非学历继续教育主要对各级各类体育教师、各职级教练员、省市体育局行政与业务部门管理人员、科研人员、行业体育协会专兼职管理干部等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学院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中小学、中等专科学校的体育教师,俱乐部、健身房的体育健身指导员等举办各专项单科代培进修班。
在几十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将适应社会需求,为社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作为主要目标,逐步形成了“能力为本” 的办学指导思想,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体育专业人才20000余名,其中包括一批知名的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管理人员,如李富荣、李玲蔚、占旭刚、宋晓波、曹慧英、王义夫、马文广、许海峰、沈祥福、阚福林等一批著名运动员、教练员曾在这里就读。
学校重视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精通业务的校内教学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师资队伍。学院在总结办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对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方法、教材建设进行改革,努力构建适合于服务对象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完善培养方案,并在全国体育院校中率先编写出版了高等院校体育专业函授系列教材,新一批注重特色、突出能力培养、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专用教材也将陆续出版并推广使用。
继续教育学院将更加主动地适应社会的需要,拓宽办学渠道,拓展办学空间,提高办学质量,体现学校优势,办出学院特色,为培养更多合格的应用型、实用型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体育事业。
(二)报考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专科和专升本科两个培养层次均招收从事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研、体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录取办法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北京体育大学拟定、国家体育总局核准。对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获得过地、市、局级以上先进称号者和具备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者优先考虑)。
免试生入学办法
一、入学条件
获得以下运动成绩(荣誉)者,具有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所设专业的免试入学资格:“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奥运会、世界杯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非奥运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二、报名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报名时,除提交上述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和费用外,还应提交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和地市级以上体育局人事部门公章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并交验相应的运动成绩证书、荣誉证书、证明原件并留存一份复印件备查。
三、录取办法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