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首都医科大学学校管理制度;
2、本科插班生(含第二学历):25岁以下,理、工、农、医专业,大学本科在读或已经取得大专(含)以上毕业证书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
3、身体健康。
报名办法
报名咨询电话:86-10-83911199,传真:86-10-83911189
报名地点:首都医科大学国际与国内合作处海外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图书馆东配楼1层101)
报名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费用:
l毕业证书、成绩单影印本公证件
近6个月内的身体健康证明书(附肝功能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化验单,有遗传病家族史者需主动说明)
个人身份证影印件(台湾学生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学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华侨学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
当地警察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录取和报到
1、本科插班生(含第二学历):国际与国内合作处海外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按入学条件择优录取;7月底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2、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者,即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考核、培养与学籍管理
1、插班生(含第二学历)的培养、考核标准与内地生同等要求,需完成其所在专业教学计划,并遵守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
2、插班生(含第二学历)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并遵守我校学生管理规定者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海外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