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诚信敬业,具有服务意识,拥有外语、经贸、旅游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国际化、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1)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日语专业:不限考试语种。
其他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英语专业:不限原专业。
日语专业:限招日语专业专科毕业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在京临时工作的外省人员,可凭“在京暂住证”在北京按要求办理成人高
考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
录取原则及录取工作
1、2012年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成人高招办划定。根据北京市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统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外语类专业录取:在北京市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确定外语单科录取分数线。在北京市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确定的外语单科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2、新生录取后,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报到。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B5纸复印件一张。专升本考生还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和从www.chsi.com.cn网下载的学历认证表进行复验。复验时,证书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按规定日期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不能超过一周时间。
3、新生入学后,本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不符或身份证与录取信息不符者;持假毕业证、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民办证、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查出,一律取消学籍,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学费
根据2011年北京市教委和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如下:高中起点专科:外语类6960元;非外语类5292元/2.5年.人;
高中起点本科:13050元/5年.人;
专科起点本科:7830元/2.5年.人。
学费按学年收取,实收以当年市教委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
毕业及授予学位
凡经省、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录取的本、专科考生,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完 成全部学业,修满学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专升本、高起本)修满学分,毕业论文合格,符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