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法律适用规则、司法解释修订及公司纠纷案件审理暨公司治理之道(股权安排与控制权争夺)(南京,5月14-16日)
【举办单位】北京曼顿培训网 www.mdpxb.com
【咨询电话】4006820825 010-56133998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2021年5月14-16日
【培训地点】南京
【培训对象】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各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民商法教学、研究有关人员。
【课程背景】
《民法典》在规定法人及法人的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司法》的相关内容有部分重合,而且重申了《公司法》作为特别法而优先适用的法律地位,更为公司法案件裁判提供了可资补充适用的一般法律规则。在《民法典》施行后,理顺这两部法律有关问题的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配套的司法解释,其中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三)、(四)、(五)也进行了修订。
【培训收益】
1、深度剖析民事法律中民商合一的立法传统、法律内涵及民法典中民商合一的规范体现,解析《民法典》对公司法的影响以及二者的关系;
2、探究《民法典》与《公司法》适用关系的基本原理,理顺《民法典》与《公司法》的法律适用规则,促进实务应用的无缝对接;
3、帮助法官与仲裁员精准选择裁判法律依据,甄别强制性法律规范中的效力性规范,树立义利并举的商事裁判思维,统一公司法纠纷案件裁判标准,预防同案不同判现象,铸造司法公信。
【课程大纲】
5月14日
(星期五)
9:00-12:00
14:00-17:00
(一)《民法典》与《公司法》的适用关系
1、公司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
(1)如何正确对待民商合一的《民法典》与《公司法》的关系
(2)《民法典》与《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适用衔接
2、公司法优先适用与民法典的补充适用
(1)公司决议的成立与效力
(2)公司解散时的清算义务与清算后剩余财产处理
3、民法典对公司法漏洞的填补:董事以公司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
4、公司纠纷案件裁判中的两个争点问题
(1)违法公司法第16条规定的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效力
(2)违反公司法第71条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二)《九民纪要》:公司纠纷案件审理精要
1、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3、股权转让
4、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及表决权问题
5、法人人格否认
6、股东代表诉讼
7、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责任
8、实际出资人显名的条件
9、表决权能否受限
10、请求召开股东(大)会诉讼问题
11、与民法典协调
主讲专家:钱玉林 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5月15日
(星期六)
9:00-12:00
14:00-17:00
一、《民法典》生效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三)(四)(五)变化与修订重点解析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修正与条文修改解析
1、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的法律依据
2、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权利主体范围
3、申请人民法院更换清算组成员的主体范围
4、申请清算组赔偿责任承担的主体范围
5、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
(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修正与条文修改解析
1、公司发起设立过程中的合同责任承担条件
2、认定股权代持协议效力的法律依据
(三)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修正与条文修改解析
1、增加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法律依据
(四)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修正与条文修改解析
1、关联交易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2、关联交易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的规定
3、股东申请撤销利润分配完成时间决议的法律依据
二、《民法典》生效后,《公司法》及司法解释重点难点解析
1、股东出资瑕疵纠纷疑难问题
2、公司决议瑕疵纠纷
3、公司利润分配纠纷
5月16日
(星期日)
9:00-12:00
14:00-17:00
(一)《民法典》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二)《民法典》时代,公司治理之道——股权安排与控制权争夺
1、公司法的规则与理念
2、公司治理常识与设计准则
3、最优股权安排分析
4、控制权争夺与防御
(三)公司控制权纠纷法律适用
1、公司控制权之理解与把握
2、财产权控制(公司合并)
3、股权控制
4、财产权控制容易引发之纠纷
5、合并协议的主要条款
6、合并协议纠纷
7、合并公司债权债务承继纠纷
8、多数权的滥用与失控
9、股权确认
10、股权转让及其纠纷
11、优先受让权
12、经营权控制
13、优先认购权(增减资本)
14、表决权控制
15、代表权控制
16、印章控制
17、典型案例分析
(四)公司治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
1、公司治理模式
2、股东知情权
3、公司决议效力
4、公司高管责任(股东派生诉讼)
5、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
6、公司清算与解散
【讲师介绍】
钱玉林老师,曼顿培训网(www.mdpxb.com)资深讲师。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谢鸿飞老师,曼顿培训网(www.mdpxb.com)资深讲师。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草案)》编纂工作项目组学术秘书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曹兴权老师,曼顿培训网(www.mdpxb.com)资深讲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400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4006820825 010-56133998 56028090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北京曼顿培训网:www.mdpxb.com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