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硕士学位)
重要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正式更名为"在职研修课程班",申请硕士学位流程、要求保持不变。
授课形式:1.北京周末班
2.全国网络+面授班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享有国际声誉的大学,自 1951 年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国际贸易、金融学高级人才。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是学校主力学院之一,在海内外享有广泛的声誉,教师博士化率和海外归来博士比例均处于国内领先之列。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的博士点,其国际贸易学和金融学学科的教学和科研以五十年的历史和强有力的竞争力,成为国内的领先者之一。近20年来,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培养的高级人才活跃在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最前沿。经教育部批准,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可授予国际贸易学、金融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并设立了国际贸易学博士后流动站。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我国国际贸易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特开设国际贸易学专业(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培养方向及目标:
帮助学员建立在国际贸易学的厚实功底,为学员拓展贸易运作思路,剖析国际贸易操作模式,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贸易学理论基础,掌握国际贸易业务与创新的前沿理论和实务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金融机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从业或有志于在相关行业从业的在职人员。
2、具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已获得学士学位者可以同等学力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免试入学。
1、索取并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提交1 寸免冠照片3 张,二寸2 张;
4、交付报名费200元;
5、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课程设置:
1、学位课程:
(1)微观经济学 (2)宏观经济学 (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4)货币银行学 (5)国际经济学 (6)财政学
2、专业课程:
(1)国际贸易实务 (2)跨国公司与国际化经营
(3)国际直接投资 (4)国际金融与外汇市场
(5)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 (6)国际金融管理
(7)国际营销 (8)电子商务
(9)国际结算(国际保理与福费廷等)(10)融资租赁
(11)国际运输与保险 (12)国际商法
五、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教学,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隔周周末上课两天(周六、日),遇节假日顺延。
2、考试方式:学位课程和专业课程由我院组织考试或考核。
六、学 制:
两年,隔周的周六、日授课,遇重大节日顺延。
七、学习费用:
1、报名费:200元 报名时缴纳;
2、学费:22000元/2年,一次性交齐;
3、资料教材费:500左右/2年,学生自理;
4、学习期间每门结业考试均不另收取考试费。
限额招生40人,额满即止!
八、颁发证书: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课程设置”中所规定的课程并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获加盖校长签名章、学校钢印和红印章的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证明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3、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取得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三年)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九、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及方法:
1、申请学位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所交学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3、国家统一组织的英语和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我院协助学员到研究生部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4、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十、通过银行汇款交费的学员可将学费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行:北京银行和平里支行
户 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帐 号:010903537001201052621-26
报名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学楼 718室
报名电话: 64494282
联系人: 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