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正式更名为"课程研修班",申请硕士学位流程、要求保持不变。
音乐是艺术、音乐是智慧、音乐是科学、音乐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音乐艺术几乎是无处不在,凡是有人类足迹的地方,就有音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音乐艺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产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 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人才,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批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举办2016级音乐学专业课程研修班。
天下英才,汇聚人大,本班除了为广大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工作者、爱好者提供一个提升的机会,亦将为有多年丰富经验积累的各类音乐相关人士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合作、激活思想、开拓创新的人际关系平台。
【培养方向与培养目标】
为中国乃至国际的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领域培养具有良好专业素质、具有一定文化见识、文化自觉、美学素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及实战能力的高级研究型、应用型音乐人才。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既有文化产业的理论,又有艺术学作为音乐教育的基础,既有研究方法又有成功案例,同时又有哲学为音乐教育工作者提供最高的智慧。
参照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培养方案,并根据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研究方向的具体情况实施课堂教学与自学。
第一类:必修课板块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现代艺术思潮 3·艺术哲学 4·艺术发展史 5·专业外语 6·自然辩证法概论 7·音乐专业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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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音乐专业课2 9·音乐专业课3 10·音乐专业课4 11·音乐专业课5 12·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 13·构成研究1 14·构成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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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选修课板块 15·曲式与作品分析 16·和声学 17·民族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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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必修课板块中的具体专业课包括: 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指挥法、音乐鉴赏系列、论文写作、基础乐理、作品分析、和声学、民族音乐、音乐教育、声乐表演,戏剧舞台表演、室内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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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以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为主导的专家、学者、教授组成,不定期邀请中央音乐学院等国内著名高校的学术翘楚及国家级文艺院团精英等专家、学者进行艺术指导、讲座,为学员创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教学优势】
我们将依托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学科强大优势,采用理论和实践并举,文化和音乐艺术并重,集中面授和分别互动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与音乐艺术名家共同分析经典音乐作品,拓展前瞻性音乐文化与实践技巧,开放视野,提升综合艺术能力。
【招生对象】
1、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的相关人士;
2、科研院所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的研究人士;
3、大专院校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的相关人士;
4、有志于提高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艺术水平相关人士。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受教育背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大专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也可参加研修班课程的学习。
【学习安排】
周末班:学习时间两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授课每月一次(每月占用一个周六、日)。
暑假班:利用两年的两个暑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集中授课一个月(每周休息一天)。
【学习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实施学生教学及管理工作,并由艺术学院培训部班主任负责组建学生班委会协同工作。
【证书颁发】
学习结束,完成全部科目且成绩合格者,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研修班结业证书。
【学习费用】
1、学 费:32000元/两年;
2、资料费:按工本费实收;
3、学员在学习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等由学员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报名事项】
报名所需材料
a.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A4);
b.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A4);
c.本人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A4);
d.8张近期2寸证件照片(注:要求蓝底,同一版证件照片)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10-59648715
【交费方式】
1、现场缴费(现金或刷卡)
学员到办公室领取缴费单据,到学校财务处现场缴费。时间:工作日(周三下午除外)8:30—11:00 13:30—16:00
2、银行汇款:将学费汇至中国人民大学统一账户。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账 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提示:请在汇款单上注明“艺术学院视觉设计方向xxx学费”。
备注: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