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起至1月19日,西城区将开始进行2016至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登记。与往年相比,今年转学政策有所收紧,从外区转入的学生,需同时具备“西城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区域内有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由本市外区转入西城的学生,除了要具备西城区户籍之外,法定监护人还需提供西城区域内的独立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独立拥有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外省市转入拥有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如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租住公房或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此外,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还需出具工作证明。
值得提醒的是,本市外区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外省市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其它年级不办理转学。此外,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西城区教委将根据申请材料,在一周内完成审核,判断申请者是否符合接收转学条件;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实际情况落实接收学校。户籍所在学区学位不足的,将在其它学区安排就读学校。
此外,丰台区2017年寒假前后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也将于本月16日开始进行。从市区内转入的学生家长,可于2017年1月16、17日,2月20日、21日持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云平台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到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申请、审核。其中,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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