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已正式进入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前身是创建于1954年的中央广播事业局技术人员训练班。195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升格为北京广播学院。 招生资质: 已认证
学校优势: 学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出版、报刊、新媒体及文化产业等信息传播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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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大讲堂——从琼瑶维权案看影视行业的版权保护
2016/6/23 16:36:01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凤凰学院高级进修班 [加入收藏]

2015年4月10日晚18:30分,中国传媒大学48号楼A204教室座无虚席,由中国传媒大学凤凰学院举办的凤凰大讲堂讲座《从琼瑶维权案看影视行业的版权保护》火热开讲。此次讲座,凤凰学院邀请了琼瑶诉于正案的首席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军律师及其团队来到传媒大学与学生们分享交流。

王军律师及其团队一直专注于传媒法领域,为超过20家国内外领先的娱乐传媒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并且为多部热门影视剧及众多知名艺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服务。王军律师在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被全球著名的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评级为“亚太地区领先的传媒与影视娱乐律师”,被汤森路透旗下《亚洲法律杂志》评选为“2015年度中国15大诉讼律师”。

讲座开始前,中国传媒大学凤凰学院副院长司若教授首先为王军律师颁发了凤凰学院“客座教授兼业界实践导师”聘书。

王军律师首先向大家展示了影视权利链,包括影视改编权、摄制权、放映权、网络发行权、广告招商权、游戏开发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表演者权等贯穿于影视剧投资、制作、发行环节的全过程。随后王军律师团队的王立岩律师上台介绍了《梅花烙》和《宫锁连城》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通过剧本时间轴、人物设置图和人物关系图对《梅花烙》和《宫锁连城》之间存在的相似性进行了比对,并介绍了争议剧本的著作权归属、专家辅助人、抄袭性相似和改编性相似的比较,以及改编权与摄制权关系的认定等问题。在琼瑶案件全过程介绍后,王军律师又结合多个影视法案例,对于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中编剧的授权期限、编剧合同的性质、编剧的署名权、影视版权、商标权、导演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影视作品衍生品开发、肖像权和剧照版权等问题进行了生动形象的讲解,最后还分析了影视合同的基本条款,影视项目投资的关注点,版权投资、发行类合同审查的关注点。

互动环节中,同学们就影视作品中如何区分改编和抄袭问题、著作权转让问题、电视栏目改编是否构成版权的侵权问题、中小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IP权利的关键点问题、商标权注册保护等问题与王军律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

讲座的最后,中国传媒大学凤凰学院副院长司若教授进行了总结,指出最近几年我国影视行业官司越来越多,比起好莱坞,我国在版权认知和版权保护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王军律师以及团队为影视产业做了许多法律工作,非常令人尊敬,并再次对王军律师及其团队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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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昭
      方向:在职研究生
      乐视影业CEO、执行董事 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获信息科学学士和哲学硕士学位。九十年代初赴美留学,获纽约大学电影制作硕士学位(MFA),在美期间电影作品曾多次获奖;1996年回国加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