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分高中起点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个层次,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办学形式。
首都师范大学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各本科层次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后,均可按相关规定在本校申请获得学士学位。
2012年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高起专、专升本各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高起本学习年限为5年。业余形式的上课时间一般为晚上或周六、周日白天,函授形式的面授时间一般为寒暑假。各专业上课地点均在本校校区内或经主管部门备案核准的校外教学点及函授站。
2012年本校拟招生专业(含方向)共计65个,具体招生范围、培养层次、学习形式、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详细内容以各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简章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按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参考预报名人数确定。
2012年本校各类专业参考学费标准如下,实收按北京市教委审核的标准执行,高起专、专升本按年度分三次收取,高起本按年度分五次收取:
⑴ 高起专:文史、外语类专业1020-1380元/学期.人;理工类专业1440-1540元/学期.人;艺术类专业:1850-1980元/学期.人。
⑵ 高起本:1000-1350元/学期.人。
⑶ 专升本:文史、法学、教育类专业1200-1320元/学期.人;理工、管理类专业1200-1520元/学期.人;外语类专业1620元/学期.人;艺术类专业2060-2180元/学期.人。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均为走读学习,学校不安排住宿。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录取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各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学校具有根据上线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合并、停办(上线考生数小于30人时)部分专业的办学自主权。
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录取原则是:在达到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调剂录取。其中艺术类专业在统考总分上线、专业加试合格的基础上,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专升本外语类专业在统考总分上线、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统考总分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加试及专升本外语类外语单科合格成绩由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达到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但不能被本校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志愿专业已录取满额或志愿专业被撤并等原因)的考生,将按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程序和规定转至第二志愿专业或按调剂志愿由本校或其他院校录取。对第一志愿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将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考生。
首都师范大学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照顾或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其他
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各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
首都师范大学没有委托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只在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教学点、函授站和各办学院系设有相应招生咨询人员,招生咨询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供参考,本校不做任何有关录取的承诺。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本校的相关政策与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