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是1952年由北洋大学等5所国内著名大学的部分系科调整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是首批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也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北京科技大学于2002年开始举办现代远程教育,是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之一。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和教学环节,课程平均成绩≥75分;外语专业学生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80分。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75分。
(3) 通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英语统一考试。
学士学位申请程序:学习中心根据当期毕业生名单,于毕业日期算起三个月内组织学生申报,符合条件者上报院办,院办初审后报校区教务科复审,合格者报学校学位办审核,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学士学位证书由学习中心到院办代领并发给学生。
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专科起点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二.报名资料 填写新生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近期一寸照片2张(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同版)。
三.报名地点 在当地学习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入学测试*录取*交费*新生注册*学籍
一.入学测试 报同等学历层次免试入学。不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参加在当地学习中心举行的入学测试,测试科目:专科起点本科为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理科)或大学语文(文科)。测试大纲和模拟试题可登录“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主页,从“招生信息”栏目下载,或向当地学习中心索取。
二.录取 入学测试后,在“北京科技大学远程教育”主页“录取查询”中或向所报考学习中心查询录取结果。
三.交费 被录取学生须按照当地学习中心的要求,通过当地银行、网上银行支付或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等方式,交纳学费。
四.新生注册 新生交费并被确认后,即由当地学习中心统一为新生办理注册、选课等事宜。
五.学籍电子注册 每年两次(3月、9月各一次)向教育部阳光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3月份注册的学生学籍为同年春季,9月份注册的学生学籍为同年秋季。
重要提示
一.报名者须自行确认学历毕业证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北京科技大学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及当地学习中心,都不具备必要的资格和条件辨认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因此,无法对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负责。
二.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在学生入学、就读甚至“毕业”前后的任何时候,审查学生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在任何时候,由于毕业证书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而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学籍。
招生咨询电话:010-65749120 65749093
招生投诉电话:010-65749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