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一所以举办全日制应用法学高等职业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同时开展面向政法系统的高层次人才培训,形成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的多功能政法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定位与办学模式的法律高等职业学院。 招生资质: 未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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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普通高职自主招生
2012/7/12 13:50:45 来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加入收藏]


招生专业与计划

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具有本市正式户口;5、已参加2012年高考报名;6、安全保卫专业以招男生为主;7、报考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专业要求高中生会考英语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中专、技校、职高考生各学期期末英语成绩都应在良好以上。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3月15日~21日

2、报名确认:3月24日、25日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于3月15日至3月21日,进入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提交后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即表示网上报名成功。

2、报名确认

考生于3月24、25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学院东校区(地址:朝阳区管庄南街1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1)报名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按要求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推介材料: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

其他考生(中专、技校、职高、往届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和《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片正反面)。

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推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校验后退还学生本人,复印件学校存档;

(3)身份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身份证校验后退还学生本人;

(4)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将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现场报名时提交,所收材料不予退还;

(2)报名表须考生与家长同时签字有效,报名表内容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予更改;推介材料须加盖学校红章有效;

(3)报名确认时不收取各类证书,如考生进入复试,可在复试时携带证书(应以高中期间证书为主)原件和复印件,计入证书成绩;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校验后退还考生;

(5)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考生领取《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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