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国际经济法方向重在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经济法律(含涉外经济法律)并具有外语水平的法律专门人才。通过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经济法律(含涉外经济法律)的专业知识,接受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专业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学思维方式分析和解决经济法事务(含涉外法律事务)的实践能力。
★★★★★国家级重点学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是全国很早设置国际经济法专业的院校之一。2002年我院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硕士点名列前五。
★★★★★培养国际法综合性人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被业界认为是屈指可数的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摇篮,被国家教育部评定为“国际化特色人才培养建设点”,是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常设机构所在地。历年来培养的学员能熟练运用外语、懂得并能操作国际经贸业务、精通法律专业知识三大技能。
★★★★★多元化的课程设置及教学模式
在职人员高级课程培训班的课程经过学院领导精心设置,以前沿性和实操性为主;教学模式以理论基础结合案例分析,突出实践与应用。
★★★★★班务管理体系完备
制定了在职人员高级课程培训班级教学监督,质量评估制度。每个班级都会配备专职班主任,为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考试时,以及最后的申请学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自己班级的公共邮箱、公共论坛、公共的网上交流群等。
模块设置 | 课程设置 |
模块一 | 法理学 |
宪法学 | |
民法学 | |
刑法学 | |
中国法制史 | |
模块二 | 经济法 |
公司法 | |
国际法 | |
保险法 | |
海商法 | |
国际金融法 | |
国际货物买卖法 | |
贸易管制法专题 | |
模块三 | 知识产权法专题 |
比较民事诉讼法 | |
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公司法 | |
市场经济理论研究 | |
模块四 | 英语 |
法律英语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师资队伍中,海归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与国际新的教学体系和知识体系接轨。同时,在职课程培训班的师资与统招研究生的师资配备是一模一样的,均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知名教师。其中,法学院院长王军、鲍禄、李俊这些优秀的教授都会给在职人员上课。
1、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式。
2、每门课程1-2天,利用业余时间和双休日上课。
3、灵活授课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
4、授课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内。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相关机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优先录取。
2、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每周六上课,学制两年。
1、索取并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提交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
4、报名费200元;
5、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0000元整(不含教材费),利用业余时间和双休日上课。
报名电话:010-52406871 18001200476 时老师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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