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导演专业专升本招生简章

所属课程分类: 学历学位 » 专升本 (加入收藏)
上课地点: 北京电影学院 
报名截止日期: 2014/9/5
授课方式: 面授  |  班型: 业余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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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10-8228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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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指数:

    北京电影学院的成人教育创建于1987年,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成人学历教育机构,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开设有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图片摄影、电影美术设计、影视录音、影视广告、动画、影视节目制作、影视表演、节目主持人、影视化妆、影视模特、舞蹈表演、广告学、数码影视制作等专业。2012年我院将继续招生,新生将于2013年春季入学。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有关招生的一切事宜均以本招生简章为准。

一、

 

办学层次

教学形式

学制(年)

招生专业

招生名额

备 

专升本

业余

2.5

导  演

(影视节目制作方向)

60

各招生专业的专业加试均在本院进行。

(剧作方向)

60

 

 

    注:以上各专业括号内的名称为学习培养方向。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以最终上级批准文件为准。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大学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各专业均在北京报名考试。没有北京市户口的人员,需到在京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办理暂住证后,持本人身份证及暂住证到暂住所在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

    4、报考表演类专业,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婚否不限。

    5、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各专业学习要求,无色盲,无弱视(矫正视力在1.0以上),听力正常。报考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应无皮肤过敏症。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 各类高等院校(包括成人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的在校生;

       △ 被各类高等院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者;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两年者;

       △ 2010年后参加高考及各类学校入学考试舞弊被取消录取资格者;

       △ 其他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不能报考者。

 

三、报名:

 

    我院属于艺术类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在北京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分全国成人高考报名和我院专业加试报名。

    (一)全国成人高考报名:

    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市各区县成招办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各项成考信息和相关规定。

    全国成人高考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两部分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28日。

    2、确认报名时间:2012年9月2日至2012年9月6日。

    确认报名地点:北京市各区县成人招生报名点。

    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京办理。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步骤及相关具体规定,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专业加试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完成全国成人高考报名确认手续拿到“报名复核单后”,按规定时间完成专业加试网上报名及到我院现场确认。没有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报名时间(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

1、专业加试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9月2至7日。

    2、专业加试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9月6日至9月7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0时~16:00时。

    专业加试现场确认地点: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A楼四层)

    专业加试现场确认流程:

    1、交验居民身份证及全国成人高考 “报名复核单”;

    2、交报名考试费: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

    3、交验专业加试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专业加试准考证,现场签字确认后不得再做修改。

    4、专升本考生须交验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以及相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A4纸复印)。(办理办法详见第八条第5款)

    5、本院专业加试确认报名均为考生亲自面报,不接受其他形式。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6、专升本考生专业加试报名限报一个专业,以成人高考报名复核单第一志愿为准。

    7、大学专科可报二个专业,填报顺序须与成人高考报名复核单专业志愿顺序一致。其中数码影视制作和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加试成绩互认。如兼报影视表演专业,必须参加影视表演专业加试。

四、 考试:

    (一)全国成人高考:

    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

    1、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至2012年10月14日(确认报名后,请考生按“报名复核单”上的要求及时领取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2、各专业考试科目:

    大学专科:语文、数学(文)、外语(英语)。

    专升本:政治、外语(英语)、艺术概论。

    注:按国家相关规定全国成人高考科目中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专业课加试: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应在本院参加由本院成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加试。

    1、考试时间:专业加试时间以专业加试现场确认时经我院盖章的准考证为准。(拟定为9月9至9月11日,具体考试安排请在专业加试报名网站下载)

 

2、各专业考试科目:

 

层次

招生专业

专业加试

考试科目

地点

专升本

导演

(影视节目制作方向)

初试:文艺综合知识(笔试)
复试:文艺综合素质(面试)

本院

(剧作方向)

 

 

3、专业加试注意事项:

    (1)报考本院的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成考考试纪律及本院考试规定,对违反报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本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表演类专业考生须自备服装、音乐等应考用具。

    (3)参加专业加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本院不予调整。

    (4)考生在参加专业加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专业加试准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专业加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5)严禁在考试中的任何作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录取:

    1、考生在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下限的基础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为2012年11月—12月,专业加试成绩单及录取结果将于2012年底在网上公布。

六、毕业:

    1、录取的学生经复查合格,取得学籍后在本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全部成绩(含毕业成绩)合格、达到本院毕业要求,并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情况者,准予毕业,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署章的成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符合学位获取资格者由北京电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2、学生学习期间的优秀作业,由学院举荐各类奖赛或参与影视制作。

    3、学院不负责分配工作。

七、学费标准:

    (以下为2011年学费标准,2012年录取考生的学费标准按上级机关批准标准收取。)

各专业学费标准总额为10500元/人,按学院规定分三次缴纳。

八、其它:

    1、考生报名后因故不参加专业考试者,责任自负,所交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2、专业加试准考证请自行保管好,遗失不补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上课地点为学院。学生住宿均自行解决,学院不提供住宿,均为走读。

    4、入学时本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5、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北航北门向东200米);传真电话:010-82338426;客服邮箱:xlrz@moe.edu.cn 。

    6、每学年应缴学费应于每学年初开学注册时一次交清,逾期不交者不保留学籍。学员逾期不注册报到者(规定注册报到日两周后)将被取消学籍。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A楼四层)。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82045802

    8、本院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也可乘304、323、392、398、490、498、671、691、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下车C口出,南行约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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