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为促进我国现代艺术管理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各级文化艺术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使其通过本专业课程的学习,具备较为系统的艺术门类专业基础知识与较强的管理能力,从而培养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的艺术管理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起点专科)。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专科起点本科)。
3.报考学生需通过考试方可入学。
考试科目: 大学语文、口试(专科起点本科)。
文艺理论常识、口试(高中起点专科)。
三、学习期限
1.高中起点专科:学习期限2.5—4年。
2. 专科起点本科:学习期限2.5—4年
四、专业方向设置
1.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开设群文方向、创编方向(创编方向仅在北京华大研修学院学习中心招收)。
2.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开设群文方向、美术方向、音乐方向、舞蹈方向、戏剧方向、创编方向(创编方向仅在北京华大研修学院学习中心招收)。
五、课程设置与收费标准
1.高中起点专科学生需修满6门一般基础课,6门专业课,共计80学分。按学年学分制收费,学费共计12000元。教材费用自理。
2.专科起点本科学生需修满5门一般基础课,18门专业课,共计108学分。按学年学分制收费,学费共计16000元。教材费用自理。
注:注册后即开通网络课程,退学者当年度学费不予退还。
六、报名手续
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4张(1寸2张、2寸2张)免冠照片(蓝色背景,附数码电子版)向当地学习中心报名。
七、报名及入学日期与地点
2011年10月25日起,在全国各地学习中心报名。报名者被录取后,依据报名时间分为3月1日及9月1日教育部备案入学。
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学习中心名称与电话
学习中心名称 |
电话 |
地点 |
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总部 |
010-66415902/13366287630 |
北京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习中心 |
0571-87150148/13705819204 |
杭州 |
云南学习中心 |
0871-6249670/7320022 |
昆明 |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中心 |
0310-3162930/13930006919 |
邯郸 |
长江职业学院学习中心 |
027-87170198/13986001348 |
武汉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中心 |
0371-65893085/13526881535 |
郑州 |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习中心 |
0371-65933200/13803865158 |
郑州 |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学习中心 |
022-83607996/13820371990 |
天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学习中心 |
0351-2246045/13934201571 |
太原 |
北京华大研修学院学习中心 |
010-84841814 |
北京 |
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学习中心 |
010-81571111 |
北京 |
新疆艺术学院学习中心 |
0991-2556316/18999861308 |
乌鲁木齐 |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学习中心 |
0592-7769229/ 13950181232 |
厦门 |
甘肃联合大学学习中心 |
0931-8685898/13919847288 |
兰州 |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习中心 |
020-23377445/13560273392 |
广州 |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学习中心 |
020-38410201/38411813 |
广州 |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
400-810-6736 |
|
除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总部(北京)外,各地学习中心不能跨省招生。未设学习中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可以到学院北京总部报名。
八、 录取认证
凡被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录取的学生,到本人所在地的学习中心领取学院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并交学费注册。
九、 学习方式
1.网上学习与面授辅导相结合。
2.艺术实践由各学习中心面授教学,不再制作电子课件。
3.每门课程在考试前,各地学习中心应集中安排10学时的面授辅导。
4.学生与学习中心反馈的有关学习问题,学院将及时在网上做出解答。
十、 考试、结业
每学年1月和7月,为学院统一考试时间。命题与阅卷由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地点在全国各地学习中心。成绩不及格者,可有一次补考机会
高中起点专科:学生在2.5—4年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可获得中央音乐学院颁发的艺术管理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在2.5—4年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计算机基础),可获得中央音乐学院颁发的艺术管理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符合学位授予规定,可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
邮 编: 100031
电 话: 010—66415902 010-66413098
电 传: 010--66413097
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