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民商法学
(二)培养目标
掌握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学科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提高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入学条件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平并具备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2. 欲以同等学力申请清华大学或清华大学远程教育学分转移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者,还须符合清华大学或合作院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在获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脱产进修不计入工作时间),并在申请学位的相关专业领域取得成绩。
(四)学习方式、学习年限、课程考核
1. 学习方式:远程与面授相结合,以远程方式为主并辅以适当面授。通过计算机互联网、CD-ROM光盘进行课程学习,通过VSAT、ISDN、IP视频会议系统、EMAIL、BBS、电话等远程交互手段进行讨论答疑;不定期的组织学员到清华大学感受校园文化氛围或安排任课教师到学员较多的地区进行重点课程的集中面授辅导。各专业全部课程按计划一年循环安排一次。
2. 学习年限:四年。
3. 课程考核: 各门课程的考核形式根据课程性质确定,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论文及期末考试成绩等组成。欲取得学分以同等学力申请清华大学或清华大学合作院校硕士学位的学员,须参加清华大学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课程考核,其中申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者,还须有两门指定课程参加清华大学校内研究生的同堂同卷考试。
考试地点按就近集中的原则确定,学员须到清华大学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结业
学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学习情况选择如下学习及结业方式:
1. 四年内修完单门或部分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签发相应结业证书。
2. 四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的3/4及以上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签发“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3. 四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学分、入学前具有学士学位并在获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者(以上条件缺一不可),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签发“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六)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以(五)中第3种方式结业且符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者,方可以同等学力申请清华大学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欲申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者,还须满足《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要求;欲申请合作院校硕士学位者,则须满足合作院校的相关规定。清华大学已与七所大学签署了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合作协议,这些院校承认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所获得的学分,接受清华大学远程学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负责论文指导及答辩工作。与清华大学合作的院校名单及各合作院校接纳学员的具体要求和操作实施细则详见【网络学堂】/【学员通道】/【学生手册】。
(七)研究生课程进修费用
1.课程学习费用:民商法学专业350元/学分,共计15400元。
2.学习资料、申请硕士学位等其它费用另计。
3.交费方式:通过已经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交纳每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费及资料费等。
(八)报名和录取
1. 报名地点:学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直接向清华大学远程教育部报名,北京学员可直接到清华大学建筑馆北楼三层报名。
2. 报名费: 100元/人。
3. 报名方法:将3张1存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填写好的《清华大学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学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100元报名费寄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部,同时信封上注明“研究生课程进修报名资料”。
4. 报名时间:常年招生,按春、秋两个学期入学。秋季学期报名截止日期9月1日。
5. 报名咨询: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部,
6. 录取:根据申请人所寄报名材料审查,符合条件者正式予以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