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小学部(附小)招生简章

所属课程分类: 中小学教育 » 小学 (加入收藏)
上课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 
报名截止日期: 2015/10/31
授课方式: 面授  |  班型: 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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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10-6641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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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小学部(简称“附小”)是中央音乐学院专业音乐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办学目标主要是向附中输送优秀的后备人才。附小面向全国招生,择优录取,对年龄9至12岁,有较高音乐天赋的少年儿童,进行专业定向培养。专业设置以器乐演奏为主,包括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吉它、管乐及各种民族器乐,等等。在突出专业教学的同时,学校也十分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课程设置除音乐专业课程之外,还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等普通小学相同年级的主要课程。
   多年来,中央音乐学院附小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音乐专业的少年英才,涌现出吕思清、郎朗、陈曦、王羽佳、杨晓宇、田博年、马向华、袁莎等许多重大国际国内音乐比赛获奖者。此外,学生的社会艺术实践活动也十分丰富,由附小学生与部分附中学生组成的“中国少年室内乐团”、“少年合唱团”,曾多次在北京音乐厅等大型专业艺术演出场馆举办音乐会,并到外省市巡回演出。由部分优秀学生组成的“小小演奏家”和“小天才”演出团,还曾出访欧美及港澳台等地,得到境外各界人士的高度赞誉。就专业教学水准和学生的专业素质而言,中央音乐学院附小堪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附小各年级是附中六年制中专学历教育之外的“学前预科班”,属于特殊技能的专业培训(既非义务教育也非学历教育)。因此,接受此类培训的学生,应按教学成本交纳一定的专业培训费。凡居住在北京市的学生或有家长及监护人能够承担其在京监护责任的学生,学校允许其文化课程在其居住地附近就近借读。外地住校生的文化课程仍由学校统一安排。所有附小学生一律在原户籍所在地保留户籍、学籍。附小年度招生计划单独制定,新生入学试读一年后,成绩优秀者,可获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成绩突出的附小毕业生,可保送附中学习(名额不限)。为奖励优秀学生,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奖学金制度,加大奖学金发放额度和覆盖面。
   相信在党和政府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中央音乐学院附小一定能够保持和发扬 “音乐家摇篮”的光荣传统,继往开来,早日成为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具备世界一流办学水平的专业音乐学校。
招生名额:附小各年级各专业共招生40名(暂定)。
招生专业、年级

 

专        业

 

年     级

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

附小四、五、六年级

管弦乐器演奏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含民乐大提琴)、古典吉他、竖琴

附小四、五、六年级

 

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萨克斯管、打击乐(含民族打击乐)

附小四、五、六年级

中国乐器演奏

二胡、板胡、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中阮、三弦、笛子、管子、唢呐、笙

附小四、五、六年级

(琵琶、二胡只招收小四年级考生)

 

招生对象和条件
    凡小学在校三至五年级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年级的专业: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守纪律,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
专业条件:
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包括对节奏、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表现能力。演奏专业考生还应具备相应专业所特需的良好生理条件,如手指,嘴型等。
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基础,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没有学习过管乐,但学过其他乐器,具备学习管乐专业生理条件者,也可报考管乐专业(含民族管乐)。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上一年参加入学考试,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报名手续
 各地考生前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小的介绍信(应写明报考者在校年级),在校生交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
    2.同底一寸证件近照二张(如进入三试参加体检再时交一张)。
    3.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用确认时见校内收费公示
   报名确认时材料齐全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可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所上交材料概不退还,户口、出生证明、成绩单等材料学校留复印件。
   *本校不接受通讯报名,不预审录音。
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
    初试、复试及三试日期详见考试日程表,考试日期如有变动,另行公布

体格检查
     凡参加第三试的考生须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届时另交体检费和一张寸照。
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审查和体格检查情况,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参加第三试者,录取与否均在网上公布。
学费:详见校内公示。
几点说明
我校属于非义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我校对学生设立奖学金,凡德、智、体全面优秀的各类学生均可享受。
附小走读生的文化课课程可在其所在学校就读,但每学期须将文化课成绩及操行评语复印件报到我校教务科备案。
各年级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在试读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教育部对艺术院校的规定,应予退回考生来源地。
附小毕业后,经统一考试,择优升入附中,未被附中录取者,自行联系转入普通中学,学校在可能范围内予以协助。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等舞弊行为者,何时发现,何时退回考生来源地。
   本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邮编100078)
乘车路线:
1.由北京火车站乘122路公共汽车至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十字路口往南100米路西;
由北京西站南广场乘122、53路公共汽车在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十字路口往南100米路西。
由首都机场程民航专线在方庄贵友大厦下车往西约700米。
地铁五号线,蒲黄榆站B出口,向东300米路口向南。
   电  话:(010)87680852/(010)87680853
长沙考区:
报名地点:湖南省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香樟东路178号,长沙南雅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邮编:410129
报名电话:0731-85065672、1387316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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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家街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