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原清华大学附属初级中学)是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机制创办的一所高水平民办学校。学校位于美丽的清华园北侧,着名的圆明园东侧,地处世界一流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核心地带,在白石桥-清华西门-上地信息产业基地沿线上,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宁静,文化气氛浓厚,生活设施齐全,可使学生时刻感受到强烈的历史文化、高科技文化和高校文化气息。
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依托清华大学和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的资源优势,坚持素质教育,落实“以育人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为了每一位学生个性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大中小学“一条龙”衔接培养的教育模式,努力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形成“坚持全面发展,注重个性培养,展现学生特长”的办学特色。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相当一部分教师是市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高级教师占50%。
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多年以来一直探索以对舞蹈有专长的学生进行大中学一条龙”衔接培养的教育模式。我校在初中阶段招收舞蹈特长生,充分利用清华大学、清华附中和外聘专家资源,努力建设北京市一流水平的舞蹈团,注重艺术和学习并重,争取为上一级学校提供优秀生源。
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经海淀区教委批准,由海淀区物价局和发改委核定了收费标准,学费标准7500元/生·学期,住宿标准1900元/生·学期。根据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办学宗旨,我们拟按照区教委下发的《海淀区2012年寄宿制公办学校(班)和民办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办法》进行招生。
一、招生人数
2012年招收舞蹈5人
二、报名资格
1.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并且舞蹈特长突出,专业功底扎实,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2.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期间,在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以证书上加盖的公章为依据)的各类艺术竞赛中,获舞蹈个人及集体项目区级三等奖(含)以上获奖者。
市、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艺术竞赛主要包括:北京市第十四届、十五届学生艺术节;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期间委托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承办的舞蹈比赛。(指证书上的落款日期)
三、报名程序
报名材料包括:
①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复印件;
②《海淀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的复印件;
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④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及各种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⑤1寸照片一张
学生成长的其他记录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须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四、专业测试时间
测试时需携带:
①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②《海淀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
③舞蹈服装及练功服、舞蹈音乐CD盘等
五、录取办法
结合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