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舞蹈学(专升本)培养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及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高是本科毕业水平。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一般原则和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能熟练运用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技巧于教学工作。
舞蹈学主干课程名称:芭蕾基本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外国性格舞、现代舞、东方舞、舞蹈艺术概、英语、外国舞蹈史、教学教法、音乐赏析、邓小平理论、现代教育概论(教育理学)、文学选读、诗歌鉴赏理论、舞蹈编导理论、舞蹈编导技能法与实践、舞蹈专题讲座、论文指导、剧目课、社会实践、毕业汇报。
首都师范大学舞蹈学社会需求及就业方向分析: 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文化馆从事艺术教育的师资及相关专业的专兼职教师、教育工作者。
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应具备所报专业的基本素质,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专业加试要求:
需要专业艺术加试。
1、加试内容为:模仿能力(0.1)、舞蹈基本功(0.30)、形体条件(0.1)、即兴编创能力(0.15)、舞蹈作品表现力(0.35);
2、最终加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加试准考证为准;
3、为方便考生和按时上报专业加试成绩,加试将尽量安排在一天完成。
首都师范大学舞蹈专业以培养较高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舞蹈专业水准,较全面的舞蹈专业文化知识,能胜任教学表演、创编任务的复合型人才为目的。
首都师范大学文化宫教学区,位于天安门东侧宏伟的皇家太庙内。学习环境幽雅,教学设施齐备,教学条件规范,教学手段丰富多样。设置的舞蹈专业教学课程以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外国性格舞为主要内容。同时选择国内较为典型优秀的舞蹈作品,作为提高学习艺术实践、艺术理解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强化学生的学术理论能力,课程设置特别把《中国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等作为理论教育基础课程。授课师资队伍由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宫的有深厚教学及学术理论基础的教授、研究员及高水平的专业教师组成。
舞蹈专业办学的突出特色是针对生源特点和毕业后的工作方向,设置了相应课程。并运用课堂授课、影像资料及社会实践、专场毕业汇报晚会等方法,使学生在掌握必须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提高实际运用水平,为社会培养出大批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