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高起专)掌握舞蹈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技术、技巧。基本掌握舞蹈的艺术规律,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教学、表演中。培养独立创编能力、运用能力。
舞蹈表演主干课程名称:芭蕾基本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外国性格舞、东方舞、舞蹈编舞技法、现代舞、成品舞、剧目课、舞蹈编导理论实践、社会实践、毕业汇报、舞蹈艺术概论、视唱、大学语文、乐理、邓小平理论、艺术概论、儿童心理发展心理学、舞蹈作品赏析、中国舞蹈史、计算机基础、论文指导、社会实践、毕业汇报。
舞蹈教育(舞蹈表演)就业方向分析: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文化馆从事艺术教育的师资及相关专业的专兼职教师、教育工作者。
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应具备所报专业的基本素质,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专业加试要求:
需要专业艺术加试。
1.专业加试内容为形体条件(0.1)、舞蹈基本功(0.2)、舞蹈常识(0.1)、模仿能力(0.25)、舞蹈组合(0.35);
2.最终加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加试准考证为准;
3.为方便考生和按时上报专业加试成绩,加试将尽量安排在一天完成。
首都师范大学舞蹈专业以培养较高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舞蹈专业水准,较全面的舞蹈专业文化知识,能胜任教学表演、创编任务的复合型人才为目的。
首都师范大学文化宫教学区,位于天安门东侧宏伟的皇家太庙内。学习环境幽雅,教学设施齐备,教学条件规范,教学手段丰富多样。设置的舞蹈专业教学课程以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外国性格舞为主要内容。同时选择国内较为典型优秀的舞蹈作品,作为提高学习艺术实践、艺术理解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强化学生的学术理论能力,课程设置特别把《中国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等作为理论教育基础课程。授课师资队伍由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宫的有深厚教学及学术理论基础的教授、研究员及高水平的专业教师组成。
舞蹈专业办学的突出特色是针对生源特点和毕业后的工作方向,设置了相应课程。并运用课堂授课、影像资料及社会实践、专场毕业汇报晚会等方法,使学生在掌握必须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提高实际运用水平,为社会培养出大批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