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妆品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近年来,新的技术与研究成果,如生物工程技术、新型乳化技术、脂质体技术、新的防腐体系和功能性评价技术等,在化妆品工业中不断地得到应用,这对化妆品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随着化妆品的使用日益普遍,由化妆品消费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也不断增加。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人保部工作部署,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从事化妆品配方工作人员的操作生产水平及技术,针对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行业的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与考核。为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北京新方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特举办“化妆品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考培班”。
一、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化妆品检验工作者以及化妆品护肤品DIY从业者;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对化妆品的原料、包材、化妆品制成品中组成成份进行分析检测,对化妆品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价,以保障化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企业的标准的从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4年以上。
(3)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07月23--24日 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016年08月20--21日 杭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 收费标准
初级:1200、中级:1800、高级:2200元、技师:4800元、高级技师:5800元(费用包括:报名费,教材资料费、考核鉴定费及证书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备注:一次不过,下期免费补考,直到过关为止)
五、 证书颁发
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均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化妆品配方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国际互认、全国联网查询、无须年检。
六、教材及考核方式
统一使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论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报名申请表” 按要求逐项填写字迹要清晰、便于识别,身份证号码填写准确。
2、填毕后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我中心,经中心审核合格后,发送培训报到通知。
3、递交纸板资料:小二寸蓝底彩照4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复印件1张、工作年限证明件1张。
4、联 系 人:李芙荣(老师) 联系电话:010-58402067
手 机:15731793512 邮 箱:28818221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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