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甲级联赛始于1957年,是全国足球最高水平的角逐,是年有10个队参赛。1957年开始建立甲、乙级升降制和青年联赛等较为系统的全国竞赛制度。1957、1958年参加甲级联赛的都有12个队。1959年因举办第1届全国运动会,甲级联赛没有举行,但举办了全国足球锦标赛。1960至1963年参加全国甲级联赛的多达29至39个队,1964至1966年则都为12队〈1966年没能赛完〉,1966至1977年因“文化大革命”影响,被迫中止比赛。1978起恢复了甲级联赛,每年1届,春季开始角逐,年末结束,一般有16个队参加比赛及采用双循环〈分阶段〉集中比赛赛制,按积分、净胜球、进球数依次排列席位,排名最后的4队降为乙级队,而乙级前4名晋升甲级行列。1983年召开第5届全运会,当年甲级联赛分南、北两区,采用主客场双循环赛制,且没有实行升降级。1984年我国举办了首届足协杯赛,当年甲级联赛的升降级是,获得足协杯赛前16名的队保留甲级席位,第17至24名的队参加次年的乙级联赛。1994年,中国足球甲A联赛正式开幕,展开了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的新篇章。中国足球真正开始有了职业性质的联赛。2006年4月,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足球产业的市场化进程,中国足球协会与所有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共同出资成立了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超公司)。